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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建新路:三男童骑一辆共享单车

2017-04-18 10:27:07 陈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日前,福州一网友发微博称,在仓山区建新路的机动车道上,3名约七八岁的男童,共骑着一辆ofo共享单车,“旁边都是小车穿行,太危险了!”

从该网友上传的图片中,海都记者看到,这3名男童,一人坐在坐垫上,一人坐在前面的横杆上,一人用衣服垫着,坐在“后座”上(如右图),随时都有摔倒的可能。而根据《道交法》第七十二条,12岁以下的少年、儿童禁止驾驶自行车上路。

海都记者了解到,多家共享单车的APP,都需通过身份证实名认证、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且明确要求了用户必须符合法定骑行上路年纪方可使用,可不少小学生都有智能手机,只要有成年人帮忙,便很容易通过共享单车APP认证,拿到使用资格。而在使用者借车时,共享单车APP只认手机不认人,无法分辨借车人的具体年龄。

据了解,近期,在上海、深圳等地已发生多起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的案例。有律师称,对12岁以下孩子骑自行车,家长要负主要责任,而共享单车平台要通过线上和线下的巡查,避免小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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