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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农合两项便民新政实施 住院费用分次预结算

2017-04-18 08:05:38 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目前我市新农合参合人员约331万人,经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备案的新农合参合人员有13.5万人,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因此,需要改变原有繁琐的报销模式,提升新农合便民服务水平。”市医保局负责人说。

新政明确规定:参合人员经过备案后,在试点医院治疗特殊病种,医院将为患者提供门诊费用即时结算服务,不必再持相关材料返回参合地报销。

实施范围分期分批扩大

据悉,首批共有155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试点范围,包括福州市一医院、福清市医院及全市153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试行新政以来,这些医疗机构累计为4806名参合人员提供住院费用预结算服务,为33067名参合人员提供门诊特殊病种即时结算服务。”市医保局负责人说。

根据市医保局的计划,上述两项新政将按照“先试点再扩面”的原则,分期分批扩大实施范围:扩面至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和所有市级、县级医院;扩面至省级医院,其中门诊特殊病种即时结算等省级交换平台融合到位后统筹实施。

据了解,第二批80家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已于昨日确定,包括福州市二医院、肺科医院、传染病医院、儿童医院及县(市、区)级医院,将于5月下旬开始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分次预结算和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即时结算。

即时结算需要登记备案

根据我市政策安排,新农合参合人员享受特殊病种门诊的费用报销,需持身份证、社保卡(或合作医疗证)、疾病证明书等材料,到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办理门诊特殊病种登记备案,并结合日常治疗需求,自行选择1家至2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治疗机构。经参合地新农合管理中心登记备案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特殊病种的费用可按规定纳入新农合进行报销。

目前,特殊病种包括高血压(II期及以上)、糖尿病、结核病规范治疗(含辅助治疗)、重性精神病(6类)、苯丙酮尿症、支气管哮喘、癫痫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儿童听力障碍、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炎、不孕不育症等28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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