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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农合两项便民新政实施 住院费用分次预结算

2017-04-18 08:05:38 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住院期间如果不要全额预交住院费,负担就轻多了!”“要是在特殊病种门诊的时候能够直接刷卡结算,也会方便很多!”对于我市许多新农合参合人员而言,这是两个等待了多年的愿望。记者昨日从市医保局获悉,从3月11日起试点以来,目前在全市155家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实施新农合住院费用预结算及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即时结算,意味着参合人员上述愿望已经实现。

住院费用调整为分次预结算

我市从2005年开始实施新农合。从那时起,参合人员在住院期间需要先全额缴纳住院费用,出院时再一次性结算退还新农合补偿款。

家住闽侯甘蔗的郑女士说,她父亲已经80岁了,患有心脏病、心力衰竭等疾病,常常住院治疗。“每次入院后,一般要预交5000元,有时甚至更多,压力不小。”

基于这种支付压力,在我市医改进程中,市医保局决定改进模式:将住院费用出院一次性结算调整为住院期间分次预结算。“参合患者在试点医院住院,医院每天为患者提供住院费用预结算服务,患者仅需按个人自付住院费用缴纳住院预交金,无需按全额住院费用缴纳住院预交金。”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说。

“这段时间我父亲在市一医院治疗,新政实施后,入院时只需先缴存二三千元就可以了,再根据治疗中的自付部分分批缴存,的确减轻了压力。”郑女士说。

特殊病种门诊费用即时结算

从2008年开始,患有特殊病种的新农合参合人员,一直按这样的流程报销费用:在省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特殊病种后,需每月(季)持门诊发票、治疗费用汇总清单、门诊病历等凭证材料,返回参合地县级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身体不好已经很心烦了,还要为治疗费用的报销来回跑,真的很麻烦。”一些新农合参合人员说。尤其是我市一些县(市)的新农合参合人员,常常到福州市区大医院看病,需要全额垫付费用,之后返回参合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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