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朱丹华)福建省2015年列入首批国家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两年过去,省会城市福州医改成效如何?昨日,市医改办晒出“成绩单”,去年医疗费增幅下降约12个百分点,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同比下降1.5%,其中次均药费下降19.3%。 据市医改办负责人介绍,去年全市投入医改资金30.51亿元,同比增长9.2%。福州在全省率先出台居住证持有人员可参加医保的新政,全市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数超过623万,覆盖率稳固在98%以上。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也逐步建立。去年,我市还实施了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一体化,缩小城乡差别。同时,我市成立市医保局,整合多项涉及医保的相关职能,实现“药、价、保”三要素统一管理。医疗费用增长势头得到控制,2016年医疗费用增长2.3%,增幅较上年和全省平均水平分别下降12.6个百分点和4.5个百分点。医院收支结构得到优化,药占比由45.5%降至33.1%,医疗服务收入占比由18.8%提高至21.8%。 “通过医改,群众看病就医的公平性、便利性得到改善。”市医改办负责人表示,基层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一些常见病、多发病就诊开始流向基层机构,县级医院开展三级、四级手术量同比增长142.3%。群众就医负担有所减轻,住院次均医药费用同比下降1.5%,其中次均药费下降19.3%。全市参保(合)人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51.8%,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 该负责人介绍,下阶段我市将继续扩大院长目标年薪制实施范围,进一步落实公立医院运营管理自主权,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技术、协作、信息三大平台建设,推进福州新区、滨海新城等重点区域基层医疗机构规划布局建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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