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4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洛羽 通讯员 许琳晶)记者昨日从马尾区科技局获悉,《马尾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创新创业七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众创七条”)日前出台,不仅从资金补贴上全力助推企业发展,还对企业人才引进、完善基础配套设施等给予了扶持。 破解企业资金紧缺。“众创七条”提出,区财政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和国家、省、市级创业创新示范中心的,在国家、省、市给予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国家、省、市奖励金额50%的配套奖励;对考核合格的市级以上称号的众创空间给予运营补助3年,按照市财政补助金额的50%予以配套补助。对入驻非政府投资建设的众创空间的企业,所在的众创空间达到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的,在省、市给予补助的基础上,前3年再给予市补助金额50%的配套补助。 鼓励社会机构开展非盈利性质的创业路演、创业论坛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对通过马尾区科技主管部门审核的创新创业活动给予实际支出金额50%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对以专利权质押获得贷款并按期偿还本息的创业企业,在省知识产权局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30%~50%贴息、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基础上,再给予50%的区级配套贴息补助,总额不超过25万元。 此外,对于创业企业在发展初期的诸多细节问题,如对由众创空间投资建设、供创业企业使用、带宽达到100M以上的企业,按省市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补助;为鼓励众创载体建立创业导师服务团队,对每名经认定并在马尾区缴纳医保、社保的创业导师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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