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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处费”未达预期依姆拒还失物 失主报警求助

2017-04-12 10:40:10 林春长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好处费”未达预期依姆拒还失物 失主报警求助

  依姆捡到的钱包。

福州新闻网4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林春长 文/摄)钱包丢了,有人捡到打来电话表示愿意归还,是件值得高兴的事。可当双方在约定地点见面后,失主主动掏出300元感谢费时,对方却嫌太少,当场索要至少2000元的好处费,否则不予归还失物。

昨日,福州一名丢失钱包的失主就碰到了这样的事。双方当街大吵发生推搡,经民警到场调解处理,事情得以解决。

原来,昨日中午,林依姆到杨桥东路山姆会员店购物时,在一辆购物车内捡到了一个黑色钱包。钱包内放有不少银行卡、个人身份证以及少量外币、人民币等物。林依姆在场等了几分钟,发现没人前来认领,就将钱包带回家中。

回到家后,林依姆通过钱包内一张快递单信息,联系到了失主。对于能够找回失而复得的钱包,失主十分高兴,并在电话里表示会给予林依姆一定报酬表示感谢,双方约定下午3时30分在山姆会员店前碰面。

到了约定时间,林依姆和失主都准时出现。可让失主意想不到的是,她主动掏出300元感谢费准备给林依姆拿回钱包时,林依姆却提出索要至少2000元的好处费,并将所捡钱包内一张100元美金和60多元人民币放进自己口袋里。双方僵持不下,失主选择了报警。

随后,两人一路拉拉扯扯,从超市前一直争吵到祭酒岭路口,其间还发生轻微推搡。

洪山派出所民警到场后,林依姆主动将好处费降到了500元,可失主只愿意出300元,两人的争吵声引来了多名路人围观。对于林依姆捡到钱包执著索要好处费的行为,有人认为做好事不应该索取,还有人觉得失主应该给这500元报酬。

在民警的调解下,失主最终掏了500元给林依姆,拿回了自己丢失的钱包和外币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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