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宰客未遂山寨出租车司机赶人下车 其前身确为出租车

2017-04-06 10:57:29 徐强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宰客未遂山寨出租车司机赶人下车 其前身确为出租车

  “山寨”出租车。网友供图

福州新闻网4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市民赶时间打车,不曾想竟坐上了一辆山寨出租车。日前,网友“Zero”发微博反映了自己的遭遇。记者了解到,网友所乘坐的车辆其前身确为出租车,但目前已改为非营运状态,不能再上路载客。

网友介绍说,3月30日下午3点多,他在交通路准备打车前往津泰路附近。在路边等了一会儿,一辆看上去有些破旧的绿皮车靠了过来。“当时我只是觉得车比较旧,也没多想就上了车。”网友说,他报出目的地后就戴上耳机听音乐,车辆行驶至茶亭附近时,司机突然拍了拍他肩膀。“他跟我说计价器坏了,要直接收取15元车费,但这段路程明明只要10元就够了。”网友此时才发现,车上根本就没有计价器,也没有服务卡。他提出异议后,司机竟发火骂人,还要求他立即下车。由于下车匆忙,网友的手机都摔在地上,人还险些被电动车撞倒。

记者从网友提供的图片中看到,这是一辆绿色的“出租车”,但并没有安装顶灯,这与正规的出租车有明显差异,再加上车内没有计价器和服务卡,可以判断这是一辆山寨出租车。记者查询该车的车牌信息意外发现,这辆山寨出租车的前身竟然真的是一辆出租车,只不过目前已改为非营运性质。

据交通执法人员介绍,出租车有8年的强制报废期,一些车主为了延长使用时间,会在临近到期时申请改为非营运车辆。“不管之前是什么情况,只要目前属于非营运车辆,就不能上路载客,非法营运可处30000元罚款。”执法人员提醒,市民在搭乘出租车时要留意顶灯、计价器以及服务卡等环节,防止坐上山寨出租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