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双职工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维持60万

2017-04-06 09:06:13 赵杨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4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赵杨) 海都记者昨日从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因过去三个月贷款使用率高于95%,本季度将继续执行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按0.8%执行,执行时间为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这已经是去年8月1日起,连续第四个季度执行该政策。

据了解,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1月、2月的不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107.51%、106.08%,含贴息贷款个贷使用率分别为116.78%、117.69%,属流动性紧张状态。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申请之日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贷款申请之日至退休之日预计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调节系数α。

不过,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表示,流动性紧张(上季度中有2个月个贷使用率≥95%)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执行1.0系数,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执行0.8系数。

记者了解到,当流动性宽松、正常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执行。当流动性紧张时,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按双职工60万元、单职工40万元执行。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额度,不论资金流动性情况,统一确定为2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