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通过中介卖房须签书面委托书 由中介查询房源信息编码

2017-04-01 10:13:31 江海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4月1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江海)如果你想通过中介卖房,即日起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而不是像以往那样,给中介提供简单的房源信息就可以了。

昨日,福州很多准备卖房的市民都收到了各中介公司发来的通知。通知称,为响应住建部对行业规范的要求,所有中介公司对外发布的房源信息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人(业主)的书面委托并取得房源信息编码。为了不影响业主的房产在中介公司橱窗、纸媒、网络等渠道的推广展示,确保销售进度,各中介公司的经纪人会尽快与业主取得联系并获得权属资料复印件、签订书面委托书,然后查询业主房产对应的房源信息编码。

为了签订书面委托书,业主须出示权属资料和身份证明,用于拍照存档和权属资料复印。

记者从业内获悉,这种方式将大量减少目前市场上出现的假房源和假代理房源数量。以前市民若想将自己的房产出售,手续非常简单,只要告诉中介人员自己房源的具体信息和本人联系方式即可,有时候为了抢业务,中介公司甚至会直接将自己了解到的房源信息挂出,找到有意向购买的客户后再打电话给业主,询问是否有出售意向。新的措施实施后,二手房市场的房源信息会在很大程度上得到规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