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两学生偷换共享单车二维码施骗被抓

2017-03-30 09:26:19 朱敏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30日讯 (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张静 夏晓莉) 一名大专毕业生与一名高校的在校生,两人想赚钱,却动了歪念,注册了共享单车的微信号后,偷换共享单车的二维码施骗,涉案3000多元。近日,两人均已落网,福州鼓楼检察院提前介入此案。据鼓楼检方介绍,该案是全国首例利用偷换共享单车二维码实施诈骗犯罪案件。

检方介绍,22岁的大专毕业生包某东与22岁的在校生林某培,两人是高中同学,三明人。2017年2月,手头有些缺钱的林某培和包某东,经事先共谋,将自己的微信收款码覆盖住共享单车上的用车二维码,以骗取共享单车押金。

2月18日,林某培和包某东通过网络先后购买12个手机号,分别注册名为“摩拜公司”、“HelloBike公司”、“永安行公司”的微信号。之后,他们修改、打印这些微信号的收款二维码,使其看上去与共享单车上张贴的用车二维码无异。不单如此,他们还设置收款说明为“单车押金,还车后押金可原路退回”后,将这些二维码张贴于单车上,覆盖原二维码。

两名嫌疑人收款后将钱款充值到一个名为“菲迪”的手机app账号,再提现转入银行卡。两人先在福州张贴二维码100余张,收款1800余元。因为担心被抓获,他们后又以类似手法在宁波作案,收款1400余元。

事后,共享单车公司报警,两名嫌疑人均被福州警方抓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