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捡到他人遗失物不当得利要返还 拒不交出涉嫌侵占

2017-03-28 11:24:32 叶智勤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3月2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伟)3月初,沈女士在整理家务时,误将装有价值2000元手表的盒子,当作空盒扔在楼道里。可当她想起时,楼道内的垃圾已被处理干净。沈女士急忙调取小区的监控录像,发现是小区物业处员工张大妈将盒子捡走,但讨要时,张大妈对捡到手表的事支支吾吾,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沈女士报警求助。

民警介入后,张大妈承认捡到手表,但张大妈认为捡到手表是她运气好,谁捡到归谁是天经地义的事,不同意归还。民警告诉张大妈,手表不是沈女士抛弃的,而是由于沈女士产生认识上的错误所造成,手表属遗失物,捡拾遗失物的行为属民法上的不当得利,沈女士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的。经过教育,张大妈最终将手表归还给沈女士。

□案例点睛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人”。

拾得人有归还遗失物的义务,若拾得人拒不归还,就违反了《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失主可以要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如果将他人的遗失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或将涉嫌侵占罪。

捡到他人遗失物应该及时返还所有人,不知道所有人的,应该交至公安等有关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应通知所有人领取,所有人不明确的,有关部门将发布招领公告。在此期间,拾得人和有关部门都有妥善保管遗失物的义务,如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遗失物毁损或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