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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130%

2017-03-28 08:18:18 张笑雪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符合相关条件的特困人员,可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高龄津贴等社会福利待遇。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不再适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不再享受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生活不能自理者

可获住院照料等

我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两部分构成。基本生活标准应当满足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所需,原则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0%确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间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务;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对符合规定标准住房困难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给予住房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在各教育阶段就学的特困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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