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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奔驰与电动车相撞骑手身亡 奔驰司机被刑拘

2017-02-28 09:26:52 陈恭璋 江方方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孙劲贞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2月28日讯 (海都记者 陈恭璋 江方方) 前日中午12点20分左右,福州华林路与北大路交叉口机动车道上,一辆奔驰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手不幸身亡(详见海都报昨日A01版)。昨晚6点55分左右,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2月26日中午12时许,男子王某(32岁,山东省日照市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鼓楼区华林路与北大路交叉口附近被一小轿车撞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介绍,随后,鼓楼警方迅速介入调查。现初步查明,驾驶小轿车男子耿某(60岁,福州人)与王某两人当日因抢道互不礼让,进而发生争吵,后耿某驾车撞向王某。目前,犯罪嫌疑人耿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前日至昨日,该事件引起不少网友和市民关注。在海都报微信公众号上,网友“大爱ct”称,当时开车在西宾路口,准备右拐往三角井,一部从北大路开过来的奔驰开在她前面,边上跟着电动车,奔驰突然别了下电动车,可能想逼停电动车。她也跟着刹车。然后电动车骑手就很大声地说话,接着就往三角井方向行驶,还没10秒,奔驰司机就一脚油门撞上电动车。

不少网友对于事件中的逝者表示惋惜,并提醒,出行平安最关键,切忌“斗气”。网友“今生枷锁”称,请大家都遵守交通规则,千万不要用生命来斗气。网友“灵芝”说,出行安全平安第一,善待其他交通参与者。

去年12月12日,一段福州三环上因斗气连续别车的视频,在网络上热传。此事经海都报独家报道后,福州交警迅速介入调查,随后,25岁的别车司机任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刑拘。这也是媒体公开报道的福建首例因开斗气车,且没发生事故的情况下,涉事司机被刑拘的案例。

□快刀短评

“斗气车”害人害己应严惩

近年来,“路怒症”、“斗气车”越来越被大众所诟病。一些小小的“斗气”,有时会升级为暴力冲突,使人受伤、流血,甚至付出生命的代价。

去年,我省推行“八不”行为规范,首条就是“安全出行不违规”,提倡大家不开“斗气车”、做文明城市人。

另外,严惩才能治陋习,对于“斗气车”,必须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根据当事人行为的性质、恶劣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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