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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培育500名农村脱贫致富“头雁” 助推精准脱贫

2017-02-21 09:00:13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2月21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市委组织部近日出台《福州市农村脱贫致富“头雁领航工程”实施意见》,瞄准精准脱贫,要求为全市20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培育500名带头脱贫致富的“头雁”人才,助推我市提前完成精准脱贫任务。

据了解,培育对象将以贫困村村“两委”成员、创业带富能手、大学生村官等为重点推荐对象,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创业基础,示范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村党员。通过培育,培养一批在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生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生产资料供应服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有所作为的创富带富人才。

在培育中,组织部门将选择一批能够培育和孵化创业就业技能的优秀企业、产业基地、小康村、职业院校和其他社会组织等作为重点培育基地,建立一批由党校(行政学院)和大中专院校教师、领导干部、基层党组织书记、先进模范人物、科技人员、技术骨干、优秀实用人才带头人、致富能手等担任专兼职教师的培训师资队伍,采用“专家授课+实地考察+分享交流+实践操作”的培训方式,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指导培育对象因地制宜科学选择一批符合产业发展导向、适合农村创业,成本低、见效快、前景广的创业项目。大力支持其在贫困村创办企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头雁”培育好以后,有关部门还将组织培育对象通过土地流转、提高转移性收入或安排就业、提供生产条件、收购产品等方式,与贫困群众建立平等互利的利益联结机制。同时建立与扶持政策挂钩的带动激励机制,按带动贫困群众数量和增收脱贫效果给予相应的创业支持,激发双方参与的积极性,多渠道带动贫困群众增加收入摆脱贫困。

市管党费还将安排农村脱贫致富“头雁领航工程”专项资金,每名培育对象安排不少于1000元的培育经费,并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培训基地认定管理、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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