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2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交警) 为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持续开展各类交通违法整治,为了提高震慑力,交警部门除了对违法者进行处罚外,还联手海都报开展曝光。昨日,又有100人、300车被通报。 在行人、电动车违法方面,交警通报100名违法者(见右表格),其中有多人属于各类公司职员,包含:黄擎麟,福州市城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杨秀钦,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黄世榕,福州泰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违反公交车专用道的,有150辆车被曝光,相关驾驶员将被处罚款100元;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150辆车被曝光,驾驶员将被处扣3分、罚款150元处罚。 |
相关阅读:
- [ 02-15]绷紧程序这根弦
- [ 02-09]高速交通违法处理 厦门市可微信预约但不能取消
- [ 02-09]保护环境的“砝码”,怎么加都不过分
- [ 02-09]用制度增强环保执法合力
- [ 02-08]福州:交通违法成本太低 市民呼吁提高处罚标准
- [ 02-06]福清市江阴镇区新增4处固定“电子眼”抓拍违法行为
- [ 02-04]保护环境不仅需要“土律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