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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地铁运营“满月” 乘车文明仍不“达标”

2017-02-14 09:34:0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有乘客拒安检引发口角

除了有人把车厢当“餐厅”外,还有人当成了“健身场所”,在车厢内爬竿、吊环。网友“北挽”在列车驶入象峰站时,拍到一个依伯双手抓着吊环,两脚离地,前后荡悠的景象,让他捏了把汗。

上周末,市民王先生还在地铁东街口站看到,一男子不愿将拿在手上的钱包进行安检,还与安检人员发生口角。“安检严格是好事,说明地铁在为大家的安全负责。”王先生说,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配合安检。

将联合城管委整治不文明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已于元旦起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在轨道交通设施范围内禁止这些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轨道交通设施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根据《条例》,这些不文明行为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予以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记者了解到,目前这一方面还是“零处罚”。

“前期,我们以教育为主。”福州地铁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说,现已组织了文明巡查队,在车站内引导市民文明乘车,今后将联合城管委等有关部门的巡查队,集中整治不文明现象,对于拒不改正者,开出罚单。

法律人士介绍,依据宪法和法律,舆论监督是媒体的权利,也是媒体的法定职责。公民如果在公共场所实施了某行为,媒体出于公益目的对此进行报道,不侵犯公民的隐私权或肖像权。在司法实践中,媒体曝光公民陋习,刊发公民照片,有两个免责抗辩事由:一是这些行为发生在公共场合,二是媒体曝光出于公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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