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交警通报2016年违法企业大户 神州租车居首

2017-01-11 08:51:5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1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榕交警) 昨日,福州交警支队通报了2016年交通违法企业大户。其中,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违法高达12738起,位列第一;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二,违法11812起。

福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春运即将启动,无论是企业还是驾驶人,都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春节交通出行环境。

此次交警通报的“2016年交通违法企业大户”,共20家,主要是汽车租赁公司和出租车公司。其中,北京神州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和福州五四路分公司,分别以12738起和7606起,列第一名和第六名。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和福建喜相逢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分别以11812起和6675起,列第二名和第八名。

违法最多的前十家企业中,有四家为出租车公司,分别为福州华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福州海峡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福州世纪风出租车有限公司和福州市出租汽车公司。

同时,交警部门还通报了2016年被记满12分的A、B证驾驶人。交警人士介绍,持A、B证的驾驶人驾驶重、大、中型车辆,根据法律规定,这些驾驶人被记满12分后,除了需要参加满分学习考试外,还面临降级。交警部门通报的目的是,提醒春节期间驾驶客货运车辆的驾驶人,要提高交通安全出行意识,注意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出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