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唐凯剑 张文颖)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去年8月对某小区电梯监督检查时,发现9号楼1号梯维保时间有涂改迹象。经核实,小区电梯维保单位某电梯公司涉嫌存在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行为。 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并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明确全国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电梯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各有区别。 电梯维保单位一开始拒不承认存在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的事实。为查明情况,执法人员从小区物业公司消防监控中心调取视频监控录像,发现电梯公司维保人员2016年8月21日15时10分至15时21分、17时10分至17时30分对电梯进行维保,总时长30分钟左右。但按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当天该电梯应按季度维保项目进行维保,一台电梯正常维保时间至少在1个小时以上,相关电梯公司半个小时显然不可能完成季度维保工作。电梯公司最终承认其2016年8月21日的维保仅对轿厢进行简单查看,试按钮开关,限速器检查、消防联动等维保项目都没有做。 这家电梯公司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电梯公司予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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