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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积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已实施“二证合一”

2017-01-03 07:54:4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清积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已实施“二证合一”

福清约谈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负责人。

福州新闻网1月3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张旭 通讯员 林智伟 文/摄)去年以来,福清市按照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围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城市要求,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夯实监管基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加大宣传提升群众 知晓度参与率

福清市先后多次召开食品安全城市创建专题会议和食安办工作例会,部署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收集汇总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研究解决困难问题的方式方法;制定下发创建工作方案,将工作任务和指标细化分解至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并签订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局面。

福清市采取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浓厚氛围:制定食品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方案,加大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力度,组织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接受群众咨询1800多人次,发放食品宣传材料6500余份;通过印制宣传海报、制作动漫公益广告等形式进行宣传。

突出重点监管 提升创建成效

在食品安全准入方面,福清市已实施“二证合一”,强化许可审批,重点加强大中型食品零售类经营者、食品生产企业以及中小餐馆的现场核查。

在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福清市召开小作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整治方案,指导小作坊业主办理生产条件核准证,加快全市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工作;实施食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信用分级监管,推动45家生产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食品生产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一户一档”要求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加速进行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等级定级工作。

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福清市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约谈重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负责人,向99家经营单位发放《行政指导告知书》,督促经营者主动履行管理职责。同时,严格规范流通环节食品销售行为,督促食品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检验、索证、索票、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严守上市食品质量关口。

在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福清市印发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开展无证照经营中小餐饮单位专项整治,部署在学校食堂先行开通“明厨亮灶”餐饮食品安全电子系统,目前已完成项目招投标手续;进一步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分级率达95%以上。

在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福清市突出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市场,以问题为导向,先后部署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奶粉及乳制品、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打击销售病死猪肉、无证外卖、小作坊以及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等专项整治,检查分类经营户6895户次,查办各类食品案件74件,罚没入库96万元,发放整改通知书62份。

加大源头管理 构建长效机制

新形势下,如何做好农产品的源头监管工作,从根源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关键。

福清市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环节,按照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的要求,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为核心,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基层监管能力为目标,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硬、标准化生产与执法监管两手抓,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近日,福清市被命名为首批“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016年,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和辖区企业、农户的共同努力,福清市出口虾制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顺利通过了国家级验收。福清成为拥有两个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的城市。

完善基层基础 强化创建保障

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去年全市强化食品监督抽检力度,统一制定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监督抽检计划和方案,福清市市场监管局还与福清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了深化协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共同提升福清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同时,福清加大抽检力度,抽检覆盖面与抽检品种数量都大幅提升,并进一步强化抽检后处理工作,及时督促、跟踪抽查不合格企业问题产品召回和整改复查情况,确保处理责任可追溯。

下一步,福清市将以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为契机,立足于全方位监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全力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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