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锦清 通讯员 刘燕榕)从福州火车站打的前往华林路的武夷大酒店,原本最长也就3.7公里的路程,21分钟的时间,的士却在交通高峰时段“跑”出了49.4公里的路程。外地来榕的刘小姐被迫交了105.6元的车费,网友调侃当事的士装了“跑得贼快”。此事经本报昨日报道后,引起了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重视,立即介入调查。 该部门根据乘客刘小姐提供的线索,通过调取福州火车站北广场地下出租车通道现场监控录像,并核查了当事出租车计价器营运数据,现已确认当事车辆为福州市出租汽车公司的闽AT9985出租车,并已锁定了当事驾驶员。 福州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中心确认闽AT9985出租车当事驾驶员存在“不按规定使用经检定合格的里程计价器”和“不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两项经营性违规行为,该驾驶员面临罚款22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同时,该部门已责令车辆经营者退还乘客刘小姐100元车费。 |
相关阅读:
- [ 11-24]福州五一路 一辆的士深夜自燃烧成空壳
- [ 11-16]人民论坛:“领先者”与“跟随者”
- [ 11-10]支付的士司机茶水费 海鲜排档涉嫌商业贿赂被查
- [ 11-08]福州:的士宝龙无处停 路边揽客常致道路拥堵
- [ 10-21]乘客刚下的士行李还没取 的哥一脚油门跑了
- [ 10-11]福州"公务的士"暂停营运 是否恢复"不太清楚"
- [ 09-27]传福州百辆"公务的士"取消 部门:企业自己冠名未经审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