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效翔)日前,闽清县纪委和闽侯县纪委分别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闽清县城乡管理联合执法大队协管员张伟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6年11月19日,张伟在上班期间私自驾驶用于开展市容整治工作的电瓶巡逻车,在城关接送其3名亲属,违反了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属于公车私用行为。县城建监察大队市容中队中队长詹胜对职工公车私用问题监管不到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12月,经县直发改系统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詹胜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县城乡管理联合执法大队与张伟解除劳务聘用关系。 闽清县金沙镇宝峰村党支部书记黄书镜和村主任黄书俊组织村两委成员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7月,黄书镜、黄书俊以“参观学习泥鳅、田螺、黄鳝等养殖技术”的名义,组织宝峰村村两委成员前往江西考察学习,之后又组织前往安徽省黄山市黄山旅游景点参观,并通过村财报销旅游费用合计6800元。2016年12月,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黄书镜、黄书俊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相关人员清退违规旅游费用。 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杨恭宝违规发放津补贴并违规公款宴请以及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 2015年12月,杨恭宝交待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程顺辉从前期拆除高速沿线广告牌的费用中虚报3.3万元,给大队直属中队负责人以上干部发年终奖金。2016年临近春节的一次大队直属中队负责人以上工作会议上,杨恭宝指示程顺辉将事先准备好的11份装有3000元现金的黄色信封分发给参会人员。2015年2月份,杨恭宝召集各中队负责人及其家属约40人在县城建监察大队食堂聚餐,后以“基层单位集中培训文明执法讲座会议”名义违规报销聚餐费用1200元。2015年4月21日~27日,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组织各中队长及两名副大队长前往大连参加城乡规划稽查执法专题培训。其中张建平、林忠奇、林闪燕、肖林、洪鼎炎、程旭光等6名中队长在外地培训期间仍领取4月份渣土值班补贴合计1500元。杨恭宝在签批各中队渣土值班补贴时未认真审核把关。 杨恭宝在担任闽侯县城建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期间,还未定期召集反腐倡廉专题会议,未结合业务工作指导、督促下属各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也未定期检查大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日常疏于监管,未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及谈话提醒工作,以致出现下属竹岐中队负责人洪鼎炎因严重违纪且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副大队长程顺辉和渣土一中队队长谢维松因严重违纪受党政纪处分。 同时,杨恭宝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等严重违纪问题。2016年12月8日,经闽侯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县委常委会批准,给予杨恭宝留党察看一年、撤销副主任科员职务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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