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14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晓月)一男子利用自己在餐厅担任主管的职务便利,拿了顾客遗失在餐厅的银行卡,用店内POS机刷卡消费5000元。近日,仓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去年3月的一天,林某和家人到福州一家自助餐厅消费。离开时,林某将银行卡遗失在店内,店员拾得,存放在收银台处。当年8月,男子吴某利用自己担任该餐厅主管的职务便利,将这张银行卡偷偷从收银台拿走。今年2月,吴某在餐厅内用POS机刷了这张卡,消费5000元,调包取得另一客人办理会员卡时所交的5000元现金,用于个人花销。林某收到银行卡刷卡信息后立即报警。今年3月,公安机关将吴某抓获。 仓山法院审理认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吴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仓山法院法官提醒,在公共场所刷卡消费时,应养成安全用卡习惯,随时关注银行卡存放状态和消费动态。银行卡遗失后,要及时到银行挂失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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