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6的哥假币找零被取消从业资格 防假币要注意三点

2016-12-12 09:19:29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12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张某海等7名的哥用假币找零给乘客,张某海本人购买假币2.1万多元,且有转手贩卖的情节,被检方起诉。其余6名的哥购买假币金额未达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我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台江区检察院向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发出检察建议。在记者配合下,该处于日前取消了未被起诉的6名的哥从业资格,并进一步规范了市区出租车驾驶员不适岗制度。

男子制造假币卖给7名的哥

据检方介绍,从2015年8月起,男子江某天在闽侯伪造了10元、20元、50元面额的人民币,将出售假币的信息传播给的哥,在台江区等地多次将假币出售给张某海及林某福、祝某平、唐某旺、祝某强、李某、宋某挺等的哥,共计3.195万元。

这些的哥趁乘客不备,将假币找零给乘客。其中,张某海不仅购买假币,且有转手贩卖的情节,日前与江某天一起被台江区检察院起诉;林某福、祝某平、唐某旺、祝某强、李某、宋某挺等6人购买假币金额未达立案标准,不构成刑事犯罪。

6名的哥被取消从业资格

此案经本报报道,引起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的高度重视,多次联系记者询问事件进展。记者与检察机关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协助开展后续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