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灵活就业人员下月15日前续缴医保费 缴费标准出炉

2016-12-12 08:24:55 张铁国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2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2017年度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续缴职工医疗保险费了。记者昨日从市医保中心获悉,缴费标准共计4438.52元,包括职工医疗保险费全年4373.52元(364.46元/月)、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65元/年。

2017年元月25日前,参保人员持身份证、本人农行储蓄卡(医保关联卡)到各农行储蓄网点,将全年应缴医疗保险费足额存入指定银行账户,由银行代扣缴纳。2017年度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先按全年的应缴款预缴,待办理退休变更手续后结算。

需要提醒的是,参保人员应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当月,携带本人档案、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养老金计算表(无养老金的不提供),及社保卡、身份证,到医保中心窗口办理医保在职转退休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按停保处理。已缴纳全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再就业后由用人单位负责参保缴费,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退还个人。灵活就业人员上一年度欠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第二年度按停保处理,若恢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应到医保中心办理补缴续保手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