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快递员不按道行驶被通报 交警公布14条处罚标准

2016-12-09 09:55:01 李琼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快递员不按道行驶被通报 交警公布14条处罚标准

  交警向顺丰快递员发放规范出行承诺书。

福州新闻网12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通讯员 榕警/文 记者陈暖/摄)记者昨日获悉,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行动全面启动以来,四城区交警重点查处10条交通秩序严管街、2个严管区域、2个严管路口的交通违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还公布了14条电动自行车、行人交通违法处罚标准。

10条街道 严管交通秩序

10条交通秩序严管街:鼓楼区五四路—五一路(华林路口至高桥路口)、八一七北路(乌山路口至东街口)、华林路(北大路口至晋安北路口)、福飞南路(北二环路口至铜盘路口);台江区五一路(高桥路口至台江路口)、六一中路(江滨中大道口至群众东路口);仓山区闽江大道(尤溪洲大桥至金山大桥)、浦上大道(尤溪洲大桥至建新中路);晋安区华林路(晋安北路口至站前路口)、北三环辅道(站西路口至站东路口)。

2个交通秩序严管区域:火车站周边区域,火车南站周边区域。

2个交通秩序严管路口:鼓楼区的五一路古田路口,台江区的五一路国货路口。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