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张伟)10月31日,鼓楼区东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仙塔街一家银行旁边有一名工人在电焊作业,火花四溅,地上却放着纸箱、塑料布等物品,有火灾隐患。民警要求工人停止作业、出示电焊证。 原来,这名林姓工人正在学习电焊手艺,当天他应房东要求,焊接一个电动车停车棚,他没有电焊证。 民警告诉林某,根据《消防法》规定,电焊是明火作业,进行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作业属于违法行为。林某因为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被治安处罚500元。民警向他介绍了无证电焊作业的危险性和一些真实案例。林某表示准备去相关部门报名考取电焊证。 民警提醒,电焊作业是火灾危险性极高的行为,个人或单位需要电焊施工作业的,一定要由具有电焊作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操作。秋冬时节空气干燥,大家要特别注意安全用火。 案例点睛 本案中,林某违反了《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进行电焊、气焊等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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