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欧阳进权 通讯员 王玉龙)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12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推行实名办税,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要通过出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实名认证,办税人员应尽快带上有效证件和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完成身份信息采集。 纳税人办理实名认证的涉税事项主要包括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及非正常户解除、发票业务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申报、税收证明开具以及县、区(含)级以上国税机关认为需实名办税的其他事项等五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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