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女子强索整月工资持刀跳楼威胁 被行政拘留10天

2016-11-29 09:44:12 刘珺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新店综)财务人员发钱时多打了一个“0”,女工沈某不肯退还多发的钱,后被工厂辞退。她干了半个月却索要整月工资,并以持刀跳楼相威胁。不久前,沈某因扰乱企业秩序被新店派出所行政拘留10日。

11月24日上午,新店派出所接到报警:战峰村某工厂内,一名女子持刀欲跳楼。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名妇女站在3楼顶部想跳楼,以此向厂方索要4700元工资。民警上前劝解,她挥刀将民警逼退。由于她的过激举动,该工厂暂时停工。民警通知工厂负责人到场,负责人同意付工资。最终,女子放下手中的刀。

经了解,女子沈某曾在该厂工作。今年6月沈某应领1000元工资,财务人员多打了一个“0”,发了1万元。后来,财务人员要求她退还多发的钱,但她只退回8000元,剩余1000元要求作为感谢费。10月中旬沈某被厂方辞退,在结算工资时要求厂方支付整月工资,实际上她只工作了半个月,双方因此发生纠纷。后来沈某再次索要工资,于是出现上述情景。

民警点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沈某与厂方的劳资纠纷,原本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等部门合法解决,但她以持刀跳楼相威胁,其行为达到“情节较重的”情形,因此警方将她行政拘留。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