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公告里并没有跨时段叠加收费的内容。 福州新闻网11月2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何珍 文/摄)“近22时到球馆接孩子,出来时过了22时,前后停车仅半小时,居然被收了两个时段的停车费,太不合理了!”市民陈女士向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她在省体育学院遭遇叠加收费。 就陈女士反映的跨时段叠加收费问题,记者在福州市区采访时发现不少公共停车场存在着叠加收费现象。许多市民认为,这种叠加收费不合理,物价部门应制止。 昨日,福州市物价局表示,他们将向社会公开征求停车收费管理意见,对现有的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市民反映: 停车半小时 按两个时段收费 最近,陈女士的小孩每周两次在福飞路省体育学院打羽毛球,近日,她21时30多分进入省体育学院接儿子,出来时大约是22时10分,结果被收了15元停车费。 她觉得不合理,跟收费人员理论。对方说,陈女士虽然停车时间仅30分钟,但是因为跨了白天和晚上两个时段,所以电脑自动计费就按两个时段的收费计算。 陈女士特意下车看了收费电脑,上面显示是15元。无奈她只好交了15元停车费,但是她认为这个收费太不合理了! 记者在省体育学院福飞路的大门车辆入口收费处看到一张公告,上面写着:停车收费标准调整,白天(7:00~22:00)前3小时(含3小时)每车次5元,每超出1小时加收1元钱,夜间(22:00~7:00)每车次10元。 记者在这份公告上并未看到关于跨时段的收费标准。 在随机采访进出省体育学院的车主时,绝大部分人停车都被叠加收费过,他们都认为这样的收费标准不合理,物价部门应对其进行监管。 市民张先生是羽毛球爱好者,他和朋友每周四在省体育学院羽毛球馆订了20:00~22:00的场地打球,一般离开时都会超过22时,出门时都被收取两个时段的停车费。他和朋友曾向物价部门反映过,但是得到答复却是,这个收费标准是符合规定的,于是就不了了之。 记者走访了福建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其公示的停车收费牌上写着:小车7:00到22:00,3小时以内(含3小时),每辆每次5元;超出3小时,每一小时加一元;22:00到次日7:00,每辆每次10元,同样没有标明跨时段收费的标准。记者在采访收费员时得到答复:跨两个时段,哪怕是白天时段只停了一分钟,跨到夜间时段也是按两个时段来收费的。 首页上一页12下一页末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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