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家医院分三档 定额标准也不同 “不同等级的医院,医疗水平、设备不同,看病费用也有差距。”福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中心综合考量不同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人数、服务量、医院自身发展等因素,将开展单病种付费的41家医院划分为三个档次,每个档次的定额标准也不同。 其中,以省立医院为主的6家医院划为第一档,以省人民医院为主的17家医院划为第二档,以福州市第六医院为主的18家医院划为第三档。第一档医疗机构,大部分病种就诊费用明显高于第二、第三档。 增强医院控费意识 为患者省钱 “推广按病种结算,目的是遏制过度医疗,为患者省钱!”上述工作人员介绍,以阑尾炎切除术(开放式)为例,三甲医院的付费标准是8300元,市民就诊完毕,无论金额是否超出8300元,医保中心都将按8300元的标准与医院结算,市民医保报销的金额则不变。 “低于付费标准的差额,医院挣了;高于付费标准的差额,医院自己承担。”该人员表示,此举将增强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意识,防止医保费用过度增长、过度医疗现象的出现。 标准非“一刀切” 个别病例也可调整 “同一种病,20岁的患者与80岁的患者,诊疗费用很可能不同,如果按同一个付费标准计算,是否有失公允?”对于按病种付费,不少市民存在类似疑问。 对此,福建医科大学的郑振教授介绍,“这属于一个统筹的问题,医保部门在确定额度时,会调取近几年的病例,根据这些样本,测算出付费标准。当样本足够大时,取平均值作为付费标准,比较合理。” 如果付费标准固定,医院为盈利,是否会出现“挑病人”的现象?郑振认为,医院可通过平衡不同患者之间的收支,保证盈利,“样本数越大,标准越科学。医院在可以盈利的情况下,就不会挑病人”。 此外,福州市医保中心工作人员也表示,单病种指标的确定,不是完全的“一刀切”,个别费用偏离较大的病例,根据其病例严重程度,可不按单病种结算。此外,年度内,根据价格指数、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等相关政策变化,还会对单病种的付费标准进行调整。 医生滥开“大处方”或被医保“拒付” 为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此次改革还将进一步提高医生的门诊费用。“此前,主任医师的门诊费用为7元,目前已提至25元,下一步还将继续提高门诊费用。”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此举可保证医生的收入,减少拿回扣、开“大处方”的现象。同时,增加的门诊诊查费由医保基金直接支付,不增加市民的负担 据了解,此前我省还发布通知,从明年开始,对我省药品耗材供货生产企业、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等执行“黑名单”制度。当医生存在滥开“大处方”等行为时,将被列入“黑名单”,医保拒绝支付费用。 “让医生管好手中的笔。”上述人员还表示,每个病种都有其清晰的路径,医生如果为了省钱不按路径给患者诊治,也将被列入“黑名单”。 此外,医保中心还将对医生的治疗情况进行患者满意度评价,对不合格的医生将进行相应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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