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福州医保按病种付费增至百个 采取定额结算

2016-11-25 09:59:49 刘世泉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医保按病种付费增至百个 采取定额结算

东南网11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刘世泉)按病种付费,遏制“过度医疗”,为老百姓省钱!昨日,海都记者从福州市医保中心获悉,截至10月底,该中心实现按病种付费的病种数大幅提升,从年初的25个增至100个。

据介绍,按病种付费是指,科学制定每个病种的定额偿付标准,医保中心跟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无论单个病例的医疗费用是高于还是低于定额,都只按定额支付。这项改革的目的是增强定点医疗机构控费意识,遏制过度医疗。

哪些病种会入选 定额标准如何算

不少市民很关心,哪些病种会被纳入按病种付费目录。

据了解,福州市医保中心结合临床实际运行情况,选择临床常见路径清晰、病情比较单一,且并发症较少、诊断明确的病种,并与定点医疗机构、专家等协商、论证。今年初选择了25个病种先行开展试点,例如人工全髋关节置换术等;今年10月底,纳入目录的病种数增至100个。

每个病种的定额标准,又是如何算出的?

据了解,医保中心会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调取每个病种近3年的就诊人数、医疗费用等历史数据,共计135000个病例,以这些病例的医保费用作为单病种定额标准测算的主要依据,剔除影响值后,测算出各病种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单病种付费指标的基本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