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因长相相似冒用他人身份服刑 无法减刑坦白求助

2016-11-09 09:20:06 王威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11月9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明 王君)孙某某与亲戚叶某某长相相似,就像双胞胎,连他们的家人都经常认错。孙某某因贩卖毒品被抓后,冒用叶某某的身份一直未被发现。入狱服刑后,孙某某尝到了冒用他人身份的苦果——不仅假释减刑无望,家人还无法来探视。孙某某坦白了此事,为更正身份大费周折,日前在鼓山地区检察院驻监检察室的帮助下才得以更正。

据检方介绍,仓山监狱狱侦科向驻监检察室反映服刑人员“叶某某”自2010年8月入监以来,一直向民警报告他隐瞒真实姓名、冒用他人身份服刑的问题,希望监狱帮他改回真实身份。

监狱方面经调查后认为“叶某某”所言属实,并将有关材料转至原办案单位要求启动更正“叶某某”真实身份的程序,但不知为何6年未更正,因此向检察机关求助。

驻监检察官调查后发现,叶某某和孙某某都是贵州省毕节市燕子口镇村民,有亲戚关系,长期一起在泉州打工。令人称奇的是,两人长相十分相似,像双胞胎。孙、叶两人在泉州经常被人张冠李戴。孙某某6年多前因贩卖毒品被抓时,同时落网的还有两名同伙,这两名同伙向公安机关一致指认孙某某为“叶某某”,孙某某将错就错,冒用叶某某的身份,希望蒙混过关。

孙某某入监后发现冒用他人身份服刑,家人无法正常来监探视,听说这样也会给叶某某的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孙某某决定向监狱坦白。

驻监检察室认为冒用公民身份信息是一个十分严肃的法律问题,必须依法予以纠正,遂将有关材料移送鼓山地区检察院控申科,通过泉州市检察院向原审法院发函,要求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再审该案。通过驻监检察官不断跟踪协调,日前,原审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将原刑事裁定中“叶某某更正为孙某某”。

检察官告诉记者,一些犯罪分子想以假姓名、假身份、假住址蒙混过关,妄想刑满释放后以“清白”之身重新开始生活。但是,冒用他人身份不仅给被冒用者带来诸多不良影响,也会给冒用者本人带来许多危害,比如:在服刑改造期,减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等需要办理家庭经济困难、社区评估、担保材料等工作无法进行,从而耽误减刑、假释以及保外就医;家属来探视可能会因为身份信息不正确,无法办理;想要更正时却没那么容易,需费一番周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