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11月5日讯(记者 胡一晟)花几百万元买了期房,合同中约定今年6月底交房,可如今超期近半年,开发商还未交房,且按合同中条款,每月违约金仅有几百元,远低于周边同面积户型的房租。最近,福州白马中路万科广场二期1号楼的100多名业主,要求万科方面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尽快交房,并作出合理赔偿。 【业主说法】 买房后发现工地停工 交房时间延迟近半年 “合同上约定今年6月底交房,当初售楼小姐还说交房时间可能会提前半年,结果现在超期快半年了还在施工!”说起自己的遭遇,王女士气不打一处来。她是万科广场二期1号楼602单元的业主。 昨日,在王女士提供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福州晚报记者看到,合同约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王女士说,她2013年12月底买房,当时她考虑到万科是大品牌开发商,才咬牙贷款买房,花了300多万元。买房后,王女士时不时到建筑工地周边转转。“2014年我来了好几次,1号楼经常是处于停工状态,我问了售楼部,他们都说马上会继续动工,结果过了一年多还是老样子。” 昨日,在白马中路万科生活馆内,万科广场二期1号楼的许多业主向记者表示,自己和王女士有类似遭遇,他们也证实了王女士的说法。502单元的业主说,她2014年买房时,明明已经停工好久了,售楼小姐给她的合同上,交房日期还是今年6月30日,她怀疑自己被忽悠。 多名业主告诉记者,直到今年初,1号楼才重新开始施工。“当时才盖到十几层,而总高有32层,怎么来得及交房?”业主们说,过了交房日期后,万科方面给他们寄了一封《逾期交付告知函》,表示预计交付时间为今年12月31日。 业主落户也被延迟 影响了孩子就学 万科为什么延迟交房呢?在业主出具的《逾期交付告知函》上记者看到,万科称延迟交房是“因周边致力新村危房影响”,并表示会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交付的违约条款进行赔偿。 有业主告诉记者,交房延期对他们的影响很大。由于很多业主是外地户口,交房推迟意味着房产证办理也要推迟,落户时间自然也会延后。“按约定的交房日期,本来我的孩子可以划片入读公立小学,甚至有机会入读公立幼儿园,现在不得不花更多钱去上私立幼儿园了。”还有外地业主表示,延迟交房还使得他们不得不继续租房,打乱了家庭的经济开支计划。 业主们意见最大的是万科方面对延期交房的赔付。在购房合同上,记者看到,开发商逾期交房不超过180日,自交付期限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款0.1%的违约金;而在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上,逾期不超过10日,自合同规定的因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1%的违约金。 对此业主们认为,这样一来,不但开发商违约后支付的违约金比例大大低于业主方,而且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业主每月得到的违约金普遍只有几百元,这远低于周边同等面积房屋的租金。 据了解,万科广场二期1号楼户型面积全是100平方米以上,业主们的房款总额大都是两三百万元。“我买的是接近140平方米的房子,房款325万元,按合同中0.1%的比例计算,万科一个月下来只赔我975元,太少了。”王女士说。记者查询了万科广场周边类似面积新房的月租金情况,月租金大多要三四千元。 许多业主表示,当初买房签合同时被销售人员催促,没来得及细看违约条款。 【开发商回应】 受致力新村危房影响 工期延长延迟交房 经过多方联系,昨日下午,福州晚报记者和部分业主来到福州万科地产公司总部,见到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林华峰和销售经营部的吴瑜女士。 在协商中,林华峰表示,延迟交房是受致力新村危房影响,工期延长,但其否认停工,“工程一直在断断续续进行,并在今年3月初全面恢复开工”。对于延期交房以及与业主联系沟通方面没做到位的地方,林华峰表示歉意,称预计会在今年12月交房,并提前一个月向业主寄送相关函件。 会向每位业主征求 进一步补偿意见 对于延期交房的赔偿问题,林华峰表示,合同中约定的赔付比例是根据相关法规制定的,在房管局有备案。“我们会在工程结束和交房前联系业主,告知赔付金额和赔付方式。”对于业主们最为不满的赔付金额问题,林华峰表示:“对于业主们的诉求,我们会反映到公司高层,内部讨论,并会在寄送交房通知函的同时,征求每一位业主对于进一步补偿的意见。” |
相关阅读:
- [ 12-15]农行腾飞路支行金融宣传走进新楼盘
- [ 11-13]漳州金品花园新楼盘广告惹眼 买房就能上闽师大?
- [ 10-17]新楼盘发传单抢生意 两个装修工互殴被拘留
- [ 09-25]北京推行居家养老 新楼盘养老设施不达标拟禁售
- [ 08-19]新楼盘是否真“日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