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记者昨获悉,本月下旬,福州市物价局拟召开调整城区(不含马尾)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价格听证会,征求各方意见。日前,福州市发改委官网公布了《福州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市民可提意见。 预计调价后,榕水价居全国中等水平 据了解,福州城区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五年一调制,现执行的水价敲定于2010年。日前,根据水价改革精神,福州市物价局拟本月下旬召开听证会,现已完成听证报名。听证参加人25名,包括消费者、经营者、专家学者等。 目前,福州市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对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量核定为0~18吨/户/月(含18吨);第二级水量核定为18~25吨/户/月(含25吨);25吨/户/月以上为第三级水量,三个阶梯价格比为1∶1.5∶2。价格方面,民用水价格为1.70元/吨,污水处理费为0.85元/吨;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3.00元/吨,污水处理费为1.50元/吨;其他行业用水价格为1.90元/吨,污水处理费为1.10元/吨。 有关人士表示,福州市自来水价格水平目前在全国省会城市中为倒数第五,预计调价后约排第十六位,居中等水平。 水司报表:去年供水成本1.6元/立方米 城市供水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 成本监审报告显示,2013年、2014年、2015年,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41132.03万元、44275.27万元、47604.13万元,主营业务净利润分别为-7786.3万元、-5300.30万元、-5502.47万元,而经有关部门调查、测算、审核,该单位以上三年的供水成本分别为1.535元/立方米、1.529元/立方米、1.60元/立方米。 对以上监审情况,市民可咨询并提出宝贵意见(联系电话:87521853,电子邮箱:wjjcbfj@163.com)。 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将进一步完善 时隔五年,福州市城区(不含马尾)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再次调整,为何?记者了解到,除城市供水成本提高外,居民住宅供水设施的改造工程或也将是主因。 “高层住宅小区需二次供水,而目前福州的二次供水仍存在一些问题。”福州市政府有关负责人说,目前,居民住宅供水设施主要由开发商负责建设,存在着“建设者不使用,使用者不建设”的不合理现象。该负责人说,目前,福州市正开展二次供水设施“建管合一”模式的试点工作,即实行建设单位将小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费用交由供水企业,由供水企业负责建设和维护,而原老旧小区则由供水企业在原基础上改造。 |
相关阅读:
- [ 05-31]平潭水价调整 家里19口人用一个水表怎么办?
- [ 05-31]四部委联合发文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 [ 03-01]大台北地区水价调涨 涨幅近3成
- [ 01-27]寨上租房用一吨水竟要11元 比阶梯水价最高档还高
- [ 01-15]厦门本月起实施阶梯水价 解读:租住城乡接合部怎么交
- [ 12-12]南水北调中线通水一周年 累计向四省区供水22.2亿立方米
- [ 11-19]厦门水价气价调整听证会昨举行 调整后多数居民少掏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