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10月28日讯(记者 綦芬)昨天,在市房管局、市建委牵头召开的会议上,我市11家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作出郑重承诺: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福建正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中庚置业有限公司、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高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融信(福州)置业有限公司、福州世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11家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承诺:不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不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不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不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不暗中加价收费;不捆绑搭售;不一房两卖。 国庆期间,市房管局会同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物价局组成四个巡查组,赴五城区及闽侯县,对67个在售楼盘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不规范及违规问题主要有三方面:一是未在售楼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五证一书”、公布一房一价和真实房源销售状况表;二是在售楼部进行房价预期上涨广告宣传;三是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存在蓄客行为及收取相关费用嫌疑。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关部门一是当场责令整改,并发出整改通知书17份,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到位;二是集中约谈60家、重点约谈12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通报检查情况,对如何整改进行具体指导,督促及时整改到位;三是对有蓄客收费和捂盘惜售嫌疑的个别项目进一步深入调查。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绝大多数企业现已整改到位,目前暂未发现新的违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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