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0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张婷婷)福州台江区一户人家,通过熟人请了一个保姆,却是“引狼入室”。看似老实本分的保姆,在仅约3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先后分七八次取走老人钱款15万元。近日,台江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6000元。 50岁的顺昌女子潘某某,中专文化,无固定职业。去年,经熟人介绍,她给住在台江亚峰小区的八旬依伯郑某某当保姆。获悉郑依伯的银行账户密码及银行存单、身份证存放位置后,潘某某在2015年5月到8月间,趁郑依伯不备,先后多次盗走郑依伯的银行定期存单及身份证。得手后,她就前往工行,将存单内的存款本息取走并挥霍,合计金额为154859.53元。 2015年8月30日,郑依伯及其家人发现存单被盗,潘某某见形迹败露,就谎称要出去筹钱还款,然后仓促逃离。案发后,警方在厦门将潘某某抓获,但其已身无分文,财产损失均无法追回。 郑依伯称,他女儿向他拿钱买黄金,他打开卧室内办公桌的抽屉时,才发现里面的15张银行存单都不见了。他女儿去银行查询,发现存单凭证上签的是保姆潘某某的名字。密码可能是他女儿取钱时,保姆站在旁边看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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