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10月25日讯(记者 李效翔 通讯员 榕纪宣) 我市日前出台《关于在全市开展常态化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实行“发现苗头性问题必谈、新提任领导干部必谈、重要时间节点必谈、重要风险岗位必谈、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必谈”等“五必谈”,不断扩大谈话覆盖范围。此举将完善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据了解,实施方案按照可执行、可运用、可检查、可追究的要求,明确廉政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主体、适用范围、实施流程等,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持续精准发力,建立健全保障制度,做深做细做实廉政谈话提醒工作,推动全市上下形成“大约谈”的工作格局。 实施方案明确廉政谈话提醒以“是否存在反映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履职等方面廉洁自律问题的线索”为标准,将谈话提醒归纳为问题线索谈话和责任风险谈话两类,并按照“属地管理、分层分级、层层负责”原则,由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和各级部门负责人等作为“四个谈话主体”,必要时实行同级谈或者跨级谈,增强谈话操作过程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实施方案还进一步规范廉政谈话提醒前期准备、开展谈话和总结评估三个关键环节,明确谈话承办部门和任务分工,做深做细做实谈话流程,确保廉政谈话提醒工作规范实施。同时,还要求健全完善成果运用和督查考核机制,强化安全保密措施,加强倒查问责,对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开展廉政谈话提醒搞形式、走过场的,以及约谈处置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人责任。 又讯记者昨日获悉,前三季度,全市共对159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对其中38人予以党政纪处分,问责人数和党政纪处分人数比2015年同期分别增长51.4%和245.5%,充分体现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今年初以来我市持续加大问责力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责任追究的重点,对发生系统性、区域性腐败问题坚决实施“一案双查”。 同时,我市还定期对查处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和震慑作用。1月~9月,全市通报曝光46批68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其中,市纪委通报曝光6批20起典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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