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10月13日讯(记者 张旭 通讯员 杨宇辉)昨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调解一起食品消费纠纷,因买到过期食品,消费者获得41倍赔偿。 11日中午,消费者李先生在超市购物,回家后发现其中欧乐牌巧克力奶油蛋糕已经过期。李先生要求超市退货并赔偿,但双方一直未协商成功。 昨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接诉后介入调解。超市方称自己销售的该品牌蛋糕外包装为棕绿色,而消费者购买的是棕黄色,拒绝赔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要求超市方将在售的这款商品全部取出,在随后取出的这款商品中,有一盒与消费者购买的包装一样,且两种包装的产品条形码一致。 经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按消费者要求,超市赔礼道歉,退还货款19.5元,并支付赔偿金800元。 |
相关阅读:
- [ 10-11]厦门抢吃“影视业大蛋糕” 影业投资火爆各巨头跑马圈地
- [ 09-23]福州至诚学院一蛋糕店 卖低俗情趣蛋糕
- [ 09-12]比亚迪:新能源蛋糕诱人 门槛抬高抢食不易
- [ 09-07]少年打赌赢终生免费蛋糕 不“独食”全赠流浪者
- [ 08-30]蔡依林巧手做火焰吉他蛋糕 为谢霆锋庆生(图)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