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路口,小车在红灯情况下驶出路口为消防车让道。 点赞:小轿车“闯红灯”让行 昨日11时56分左右,消防部门接到报警:台江路一居民楼内需要社会救助。台江区广达消防中队的一辆消防车前往现场处置。在中亭街与台江路的交叉口,一辆小轿车等待红灯停在路口,就在消防车前面。当司机听到车后的消防车拉响警笛时“闯了红灯”,将车辆驶出路口,斜停在斑马线上,为消防车让出足够空间前行,消防车顺利通过这个路口。 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该居民楼中一户人家的厨房在煮东西,住户却出去了,屋内无人,食物被烧焦后冒烟。还好消防人员及时赶到,破门后关闭了煤气阀门,才未酿成大祸。 昨日下午,福州市消防支队发出微博介绍此事,称赞让行车主,网友们也纷纷为车主点赞。 □小贴士 如何让出生命通道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如果这个时候司机为了避让而不得已压线、掉头、逆行等违规,都可以申请撤销。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所有社会车辆应该统一向右侧变道,空出最左侧通道让特种车辆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拥堵的情况,社会车辆尽可能向两边靠,空出当中车道,让特种车辆通行;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所有社会车辆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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