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榕开展枪爆物品和流动人口等清查 群众可举报线索

2016-10-10 08:04:27 程明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10月10日讯(记者 程明) 昨天记者从福州市公安局获悉,福州警方从即日起在全市部署开展枪爆物品、流动人口、出租屋清查整治百日会战,时间持续至12月31日。会战期间,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线索,举报电话110,警方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本次会战行动,福州警方采取统一清查、突击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易滋生黑恶势力的娱乐服务场所及其他重点复杂区域和部位集中开展黑恶线索摸排,坚决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对全市枪爆刀问题突出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废旧厂房等治安复杂部位,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查缴非法枪爆等危险物品,坚决“除枪患、斩刀祸”。同时,将适时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集中清查行动,全面摸排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底数。

此外,警方还将对易滋生涉枪涉爆涉刀违法信息的网站以及论坛、QQ群、微博、微信等进行全面清查整治。

目前,全市各地已广泛张贴《关于全力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等危险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福州警方呼吁全社会行动起来,合力打击涉枪涉爆涉刀违法犯罪行为。

警方欢迎广大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积极检举揭发、提供涉枪涉爆及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对查证属实的,警方将根据《福建省公安厅举报涉爆涉枪涉刀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奖励办法》给予2000元至20000元不等奖励。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