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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直单位车改完成封车 处置待审批后实施

2016-09-24 08:47:47 王林成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榕公车处置办法,待审批后实施

记者注意到,封存的车辆中,有一些属于执法执勤用车。据介绍,此次福州公车改革对于执法执勤用车也做了相关规定。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要严格配套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其中,市级执法执勤单位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数不超过原编制数的60%,县(市)区执法执勤单位保留执法执勤用车数,不超过原编制数的70%。

福州市车改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州各级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公务用车处置办法,报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此外,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未能及时处置的车辆,通过设立过渡性车辆服务中心或社会化车辆租赁公司的方式,按市场化运作,提供有偿服务,政府不得为其提供财政性补贴,同时,建立统一的北斗定位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过渡期暂定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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