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 正文

福州开展违法销售电动车专项整治 卖超标电动车最高罚3万

2016-09-23 08:11:55 袁丽群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http://vfile1.fjtv.net/2016/1474/6070/5318/147460705318.ssm/147460705318.m3u8

执法人员近日对店外销售的电动车进行检查(海都资料图)

  执法人员近日对店外销售的电动车进行检查(海都资料图)

东南网9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袁丽群 通讯员 白亮李榕)超标电动车放在店外卖,市场部门查不了,只能城管部门来管?记者昨从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规范电动车市场,改善福州的交通状况,即日起至年底,市场部门将在五城区开展违法销售电动车专项整治,一经发现,一律从重处罚。值得注意的是,部门表示,今后无论是店内还是店外,只要商家销售不合格或目录外的电动车,市场部门均可查处。

卖拼装、改装电动车每辆罚5000

“以往的执法过程中,经常碰到有商家认为,超标电动车摆放在店外销售,只是占道经营,不归市场部门管,于是无视执法继续销售。”采访中,福州市市场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整治,就是要强化执法。

记者走访了白马北路、六一中路等地,发现确实有不少商家都将类似超标电动车摆放在店外,还有商家直言,“店外都不会被查。”

上述负责人表示,商家会有这样的做法,可能与以往基层人员的不敢轻易执法有关系,《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店外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经营者在店外占道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市容管理有关法规予以处罚,”但这一规定,其实并不能孤立执行,因为《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也明确,对涉嫌销售未列入目录电动自行车的,由市场监督主管部门予以查处。

“经协调,已明确无论是店内销售还是占道经营,只要经营者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市场监管部门均可依法查处。”该负责人表示,店外销售不合格或非目录电动车可处罚最高3万元,销售拼装、改装电动车每辆处罚5000元,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最高可处罚货值3倍罚款。

为顾客加装遮阳伞 也将会被查

“为规范电动车市场,此次整治,一经查处,一律从重处罚。”上述负责人表示,若经营者因违法销售电动自行车被市场监管部门立案,除面临从重的罚款外,其营业执照还将被系统予以警示,无法办理跟营业执照相关的任何业务。经营者被处罚的详细信息还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作为企业信用信息记录供公众查询。

“市民若发现有商家违法销售,可及时拨打电话12315投诉,我们将及时前往调查。”该负责人表示。

记者了解到,此次整治,除了要求电动车经营商不得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销售无厂名、无厂址、无合格证的三无电动车配件外,还明确,不超范围销售电动自行车和遮阳伞等电动自行车配件,不为顾客加装遮阳伞或改装电动自行车,一经发现也将予以查处。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已有12家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因违法销售电动车被立案查处,合计罚没款超过20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