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 正文

馋嘴母女把超市当仓库 用购物车往家里搬运零食

2016-09-22 08:33:55 刘珺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9月22日讯(记者 刘珺 通讯员 鼓公宣)家境不算差,一对馋嘴母女却屡次到超市偷零食,开始只拿一两袋,后来胆子越来越大,昨日竟推了一购物车零食往门口溜,被温泉派出所民警查获。

近日,温泉派出所接到东大路一家超市报警。原来,超市发生多起商品被盗案,被盗商品多是价格几元的零食。通过监控,民警锁定了一老一少两名妇女,两人看起来好像是母女,每隔一段时间两人会来该超市,两人来超市的时间和零食被偷时间基本吻合。

民警分析,两人应该住在附近,吃完偷回家的零食后会再到超市偷。

掌握两人的作案规律后,民警通知超市方加强监控,一旦发现两人出现马上通知警方。昨日上午,两人再次来到该超市,民警接到超市方通知马上赶来,不久两人推了一购物车零食到收银台,年轻女子在收银台前假装排队,年纪较大的女子则推着车走出超市。

看到车被推出门,年轻女子也跟着出来。她们一到门口就被民警和保安抓住,经过清点推车里有饮料、烤鸭、饼干等价值500多元的零食。

经了解,两名嫌疑人为母女,住在附近小区,家中经济尚可,母女两人都喜欢吃零食,开始到超市里只敢拿一两袋,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看到想吃的就偷回家,最近更发展成偷走整车零食。

目前,母女两人因盗窃各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