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9月22日讯(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黄绿荣)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消防支队获悉,支队近日出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服务“百日攻坚行动”十条措施》。 具体包括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容缺预审验”机制、开通地铁项目审批“直通车”、开展“现场办公”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范围、简化审批受理程序、主动公开审批结果、加强群众诉求处理等。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为更好地便民利民,市消防支队受理窗口开设“百日攻坚行动”专用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正常开展对外服务,采取项目包干制,安排专人对接,全程负责跟踪项目审批进度,除需专家评审等特殊项目外,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并由原来的工作日计算改为日历日计算;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未抽中项目将按照“即办件”办理,对于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备案凭证;针对“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建设项目,在满足局部验收的条件下,建设单位可申报局部消防验收;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提供由建设、施工、监理出具的隐蔽工程记录到消防窗口备案,即可先行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装修竣工后,可与建筑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与消防验收同时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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