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州 > 正文

服务“百日攻坚行动” 福州消防出台十项举措

2016-09-22 07:52:02 曾建兵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李霖 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9月22日讯(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黄绿荣)昨日,记者从福州市消防支队获悉,支队近日出台《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服务“百日攻坚行动”十条措施》。

具体包括开辟“绿色通道”、推行“容缺预审验”机制、开通地铁项目审批“直通车”、开展“现场办公”服务、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范围、简化审批受理程序、主动公开审批结果、加强群众诉求处理等。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为更好地便民利民,市消防支队受理窗口开设“百日攻坚行动”专用服务窗口,节假日期间正常开展对外服务,采取项目包干制,安排专人对接,全程负责跟踪项目审批进度,除需专家评审等特殊项目外,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0%,并由原来的工作日计算改为日历日计算;建设工程消防备案未抽中项目将按照“即办件”办理,对于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备案凭证;针对“百日攻坚行动”中的建设项目,在满足局部验收的条件下,建设单位可申报局部消防验收;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合格的在建工程,提供由建设、施工、监理出具的隐蔽工程记录到消防窗口备案,即可先行申报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装修竣工后,可与建筑总体同步申报消防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可与消防验收同时申报。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