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 正文

福州党政机关公车改革10月基本完成 交通补贴分6档次

2016-09-19 08:17:39 邱泉盛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晚报9月19日讯(记者 邱泉盛)备受关注的福州市公车改革方案终于出台。昨日记者获悉,目前,福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我市还召开了全市公车改革动员部署会议。根据省市工作部署,争取2016年9月底基本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10月基本完成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市直各参改单位取消的车辆将于9月23日就地封存。

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10月基本完成

方案明确,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合理配置公务用车资源,从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切实保障公务出行,有效降低行政成本,积极推进廉洁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公务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确保市、县(市)区各级改革后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全市整体节省支出率不低于7%,基本形成符合省情市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并适度补贴交通费用,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对纳入改革范围的人员和车辆,做到应改尽改。

方案明确,争取2016年9月底基本完成市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10月基本完成县乡以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非参公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照规定执行。

鼓励党政主要负责人

参加改革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已明确。

机构范围:各级党政机关(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全部参加改革。

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厅(局)及以下工作人员。

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方案明确鼓励各级党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车改。鼓励市、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正厅级领导干部参加改革,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必须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交通补贴。

方案明确合理确定公务用车保留数量。市和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根据工作性质和任务,合理保留机要通信、应急、调研和接待等用车数量,由各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其中调研和接待用车按不超过现有的35%保留。

县(市)区直各单位根据当地人口规模和区域环境状况确定保留车辆:县(市)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下(含30万人)的,县(市)直单位保留车辆总数不超过40辆;县(市)常住人口30万人以上的,县(市)直单位保留车辆总数不超过45辆。区农业人口10万人以下的(含10万人),区直单位保留车辆总数不超过35辆;区农业人口10万人以上的,总数不超过40辆。

乡(镇)常住人口在5万以下的(含5万人)的,每个乡镇保留车辆总数不超过2辆;乡(镇)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的,保留不超过3辆。每个街道则按不超过2辆保留。个别乡(镇、街道)确因地理环境较为复杂,或常住人口达10万人以上的,可允许增加1辆。

改革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应急和接待等公务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外,要集中起来建立服务平台,实行统一管理。服务平台两年内建设到位。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