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上,只有租客一方的签名及手印 福州晚报9月9日讯(记者 李锦清 文/摄)只凭单方签字租赁合同,自己的房屋就被房产中介租给了租客,而租客特殊的情况,也被房产中介隐瞒。昨日,市民杨女士拨打福州晚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她委托房产中介出租房屋,带来一堆烦心事。 杨女士说,她的单元房位于晋安融侨东区C区,7月份她找到一家房产中介代理出租业务。为了方便中介带客户看房子,她和中介签订一份“钥匙保管协议”。 8月30日,中介告诉杨女士,有租客决定承租单元房,约定当天16时见面。“当天我在香港,爱人接到电话后就去见面。”杨女士说,由于路面拥堵,她丈夫赶到时已经超过一个小时,租客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后离开,并且带走了钥匙。她丈夫没有在合同上签字。 次日,中介通过微信联系了杨女士,她特意询问了租客的相关情况。“中介只说4个人住在里面,没有说其中一个人是精神病患者,有暴力倾向。”杨女士认为,中介隐瞒了实际情况。 租客在租赁合同上签字后,很快搬了进去。而在这个过程中,中介没有向杨女士支付租金。9月2日,杨女士回到福州,与房产中介取得联系,希望对方协调租客退租。 杨女士称,截至昨日,房产中介还没有拿出相应措施解决此事。昨日,房产中介店长告诉记者,接到杨女士的情况反映后,他们和租客沟通过,但没有成功。至于后续情况如何处理,店长说“现在没有办法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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