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 正文

公司负责人欠薪带妻子逃匿 被判有期徒刑15个月

2016-09-09 07:33:24 王礼林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霖   我来说两句

福州新闻网9月8日讯(记者 王礼林 通讯 李邦兴)记者今天从马尾检察院获悉,马尾区人民检察院曾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被告人李某某提起公诉,近日有结果:李某某被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据悉,李某某是福州某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管理者、负责人,因公司效益不好,从2013年12月开始无法足额支付工人工资,2014年5月29日,李某某带着妻子逃匿,并将手机关机。

2014年6月3日,马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福州某某鞋业有限公司欠薪一案进行调查,并于同日发出《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2014年6月4日17时前足额支付拖欠494名工人的工资共计2479233元人民币,该公司在责令支付的期限届满后仍未支付。经审计,该公司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合计拖欠工人工资共计3400448.51元人民币。

2015年7月23日,李某某在江西省永修县向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马尾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公司名下资产进行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应费用后剩余1032634.5元人民币已全部用于清偿欠薪。近日李某某被马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