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报8月23日讯(记者 蒋雅琛)记者昨日获悉,228国道江涵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近日获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加强福清市和莆田涵江区、福州港江阴港区和湄洲湾港涵江港区的便捷联系,促进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建设和莆田市城乡一体化发展。 江涵大桥起于福清市江阴港工业物流区与化工码头之间的规划路,跨福清西港及莆田萩芦溪出海口,终于涵江区滨海新城与兴化湾港区涵江作业区间的规划路。路线全长5.438公里,其中江涵大桥长4494米。 项目采用双向八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为39.5米。项目建设工期为42个月,估算总投资156481万元。 |
相关阅读:
- [ 03-25]福清全力推进滨海大道 江涵大桥等重点项目建设
- [ 12-24]太阳系里有了“福州星” 福州至宁德将多一通道 江涵大桥将开建
- [ 12-24]江涵大桥将开建 江阴港至涵江港车程缩至10分钟
- [ 11-19]福州滨海大通道已建成65.4公里 江涵大桥拟明年动建
- [ 07-07]福州3工地防尘不力被罚两万 江涵大桥或年内开建 将实现江阴涵江两港直连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