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8月22日讯(记者 陈若凡)十字路口的机动车道信号灯“藏”在树丛中很“低调”,人行道信号灯却立在路口“抢镜”,稍不留神,机动车就会误闯红灯。福州晚报18日A9版报道了闽江大道与横江路交叉口的信号灯设置不够合理,不少车辆“被坑”一事。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福州交警支队后,工作人员表示,会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看能否有更合理的设置。昨日,记者再次来到现场,看到“坑人”信号灯已从之前的树丛中转移到了横江路口处,相较之前显眼了不少。 |
相关阅读:
- [ 08-09]平潭一道路交叉口信号灯“同绿同红”存安全隐患
- [ 08-03]莆田市区一阔口路口 人行道绿化带将设信号灯
- [ 07-18]【投诉】莆田涵江火车站十字路口无信号灯 交通不畅
- [ 07-14]榕8个路口右转信号灯调控灭灯 右转车辆这样通行
- [ 07-13][反馈]福清市民投诉信号灯故障无人管获回应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