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8月19日讯(首席记者 江海)住建部等七部门16日出台规定,要求各地房产中介机构核验房源信息,已出售或出租的房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要将房源信息撤除。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部分房产中介门店,发现一些已出售的房源信息仍然贴在门店橱窗的醒目位置,标价也与行情相差较大,以此吸引顾客。 已售出房源信息 仍挂在醒目位置 去过房产中介门店的人,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门店醒目位置上贴着许多房源照片,看起来选择余地很大,进去一问,工作人员要么说房子已经卖掉了,要么说房子的价格已经变了。 久而久之,一些市民甚至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挂出来的房源都是为了吸引购房者‘造’出来的,不可信。” 为解决类似问题,16日,住建部等7部门出台规定,要求房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源信息前要进行核验,确保房源真实存在可交易;已交易或撤销委托的房源信息,要在2个工作日内从各类发布渠道上撤除。 昨天中午,记者到福飞路一家房产中介“看房”。门口的房源信息显示,市中心有一套二手房每平方米价格为1.9万元。记者向中介工作人员询问相关情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那套房早就卖掉了,现在这个小区每平方米要2.5万元。”记者后来得知,这套房子去年12月就卖掉了。 二手房网站 假房源不少 除了实体门店,二手房网站上类似的情况也很严重。 在一家大型二手房交易网站福州站,记者看到页面上写着“保证真实”“出售立即下架”这样的字样,还有专门的投诉链接。记者点击不少房源信息后发现,部分房源的价格“陈旧”,还有的房源照片也是假的,有的甚至是其他楼盘的照片。 中介称“被动过期” 实为有意为之 “确实很多房源信息是已经成交的,因为原来的价格比较吸引人。真房源贴出来怕被别的同行踩盘抢走。”昨日,一家房产中介门店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在二手房市场竞争激烈,有好的房源就能吸引有诚意的客户,但好房源不常有。所以,一旦找到一套“好房子”,哪怕被卖掉了,一些中介也会将信息挂在醒目位置吸引客户。还有一些中介故意用低价来吸引客户,顾客如有不满,他们就会用“忘了拿下来”搪塞。 也有中介工作人员表示,有些房源过期并非他们主观故意,而是因为不知情导致的“被动过期”。一家中介门店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许多房东卖房或出租房屋都会同时找好几家中介机构,其中一家促成交易后,不会特意告诉其他中介,所以可能有遗漏。 记者获悉,目前各房产中介要实现信息联网比较困难,但一般情况下,一套房源成交后,中介门店很快就会知道,成交一周后房源信息还在情有可原,数个月长期不撤除明显就是有意为之。 还有的房产中介工作人员说,不撤除虚假房源信息是因为“更换成本高”。实际上,很多房产中介门店的橱窗上都安装有塑料外壳,撤换房源信息只要更换中间的纸张即可。此外,许多房产中介的房源信息都展示在立式白板上,即写即擦,撤换信息根本没什么难度。 |
相关阅读:
- [ 08-18]王宝强与马蓉在美国房产特别注明“只给活着的人”
- [ 08-17]治理房产中介乱象,就得对症下猛药
- [ 08-17]整治"黑中介 "失信房产中介将行业禁入|重大"民告官"案政府负责人应当出庭
- [ 08-17]七部门规范房产中介:整治假房源、乱收费、一房两卖
- [ 08-14]厦门法院网拍老赖巨额房产 追回3000万元国资
- [ 08-14]厦门:司法网拍老赖巨额房产 追回3000万元国资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